【 退換貨政策 (Return & Exchange Policy) 】
最後更新日期:2025年10月10日
感謝您在莎拉美妝購物,我們希望您對購買的商品感到滿意。為保障您的權益,在您申請退換貨前,請務必詳閱以下政策說明。
一、7 天猶豫期 (鑑賞期) 規定
根據台灣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規定,通訊交易的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 7 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
猶豫期起算日:
宅配:以簽收日隔日開始計算。
超商取貨:以取貨日隔日開始計算。
7 天包含例假日,若第 7 天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。
猶豫期非試用期: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未拆封狀態,且包裝完整(包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),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。
二、無法受理退貨之情況
基於衛生安全考量,並依據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下列情況之商品不適用於 7 天猶豫期,恕無法受理退貨:
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:
凡直接接觸肌膚之商品,如:化妝水、精華液、乳液、面膜、口紅、粉底、眼影、刷具等,一經拆封(例如:外盒膠膜已撕開、瓶蓋已轉開、封口貼已破損),恕無法退貨。
超過 7 天猶豫期:提出退貨申請時間已超過商品到貨 7 日。
商品狀態不完整:商品已使用、原廠包裝或配件不全、贈品未一併退回。
非本店購買之商品。
三、退換貨申請流程
若您的商品符合退換貨資格,請在收到商品 7 天內,透過以下任一方式與客服聯繫:
官網訂單留言
申請時請提供您的「訂單編號」與「退/換貨原因」,並附上清晰的照片(包含未拆封的商品狀態、外包裝等)。客服人員將在 1-2 個工作日內審核您的申請,並引導您後續的處理方式。
四、瑕疵或寄錯商品之換貨
若您收到的商品有瑕疵、破損或與訂單不符的情況,敬請見諒,並請立即拍照存證,於 7 天內聯繫客服。
處理方式:我們將會為您安排免費換貨服務,並負擔所有因此產生的來回運費。
換貨限制:換貨僅限更換為同一件商品。若該商品已售罄,我們將協助您辦理退貨退款。
五、退款說明
退款時間:我們在收到並確認您退回的商品狀態無誤後,將於 7-10 個工作日內完成退款程序。
退款方式:
信用卡付款:款項將直接刷退至您當初付款的信用卡帳戶中。依據不同發卡銀行的處理流程,到帳時間可能有所不同。
其他付款方式 (如:ATM轉帳、超商代碼):款項將退至您所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
運費與優惠:
若因退貨導致原訂單金額未達免運門檻,退款金額將會扣除原訂單的運費。
若原訂單享有組合優惠或滿額贈品,辦理部分退貨後未達優惠門檻,保留的商品將以原價計算,且贈品需一併退回。